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曹伯纯率全国人大环资委自然遗产保护法立法调研组莅临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就《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听取中科院华南植物园、肇庆市及鼎湖山有关单位建议。华南植物园副主任、纪委书记魏平,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叶万辉,常务副局长黄忠良,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端,市政府副市长孙德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鼎湖山的地形地貌、森林植被、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等有关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中,孙德、魏平、叶万辉等分别向调研组简要介绍了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星湖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沿革、建设和管理等相关情况,并针对《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魏平首先肯定《自然遗产保护法》立法的重要意义,并从生态系统理论的角度,建议要准确把握自然遗产的概念、内涵与外延,不能狭隘地将自然遗产的保护区域限定在保护区的核心区;要重视立法的定位、层次、范围和实际应用的可行性,同时建议考虑《自然遗产保护法》与建立《自然保护区法》、《自然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等法律的系统关系,从法律的角度,切实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旅游的关系。叶万辉建议,自然保护和开发旅游应理顺管理体制,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各级保护区由各级政府负责经费,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
据悉,全国人大环资委已于2010年9月将《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环资委实地调研鼎湖山保护区等地,意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打下坚实基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座谈会现场
魏平副主任在调研会上发言
叶万辉局长在调研会上发言
黄忠良副局长陪同调查组考察并做情况汇报
(右一是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曹伯纯)